省教育厅 省科协关于贯彻落实利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的通知

鄂教基〔2022〕2号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教育局、科协,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相关高校科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精神,发挥科协系统资源优势,有效支持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提高学生科学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教育部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印发《关于利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45号),就充分利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为做好我省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教育部和中国科协联合部署利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创新、科学普及重要论述和关于“双减”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青少年科学教育以及落实“双减”工作意义重大。各地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利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工作有关部署要求,丰富青少年科普资源供给,拓宽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途径,建立广覆盖、可持续的科普服务“双减”工作机制。

二、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省教育厅、省科协建立工作协同推进机制,由各单位分管领导牵头,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科学技术处、学前教育与高中教育处等相关处室,省科协学会部、普及部、省科技馆、省青少年科技中心等部门(单位)建立工作专班,明确专门人员,加强日常工作沟通,定期对接双方需求,重点加大对薄弱学校、农村学校的支持力度。各市(州)教育局、科协要参照建立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加强实施工作的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相关学会、协会、研究会和高校、院所要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和资源优势助力“双减”工作,遴选推荐一批思想品质优秀、热爱教育事业、科普经验丰富的科学家、两院院士及科技人才、科普工作者,纳入科普教育专家资源库。对到校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外科技辅导员,补助经费纳入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对积极参与利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工作的人员,所在单位在绩效考核、评先表优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倾斜。

三、加强督导,推广示范。各地要将利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工作成效纳入相关考核评价和“双减”工作督导检查,对作出突出成绩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宣传。及时总结推介一批科普类课后服务典型案例和精品科普课程资源。鼓励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湖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中与学校科学课程相适应的体系化配套教学资源建设工作。

各地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报省教育厅、省科协。

联系方式: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张文涛,027-87328082,电子邮箱:hbsjytjjc2021@126.com;省青少年科技中心,李志芳,027-87832706,电子邮箱:5461@sina.com。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利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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