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届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教育局、科技局:
  由湖北省科协、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科技厅共同主办,湖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承办的第23届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将于2007年3月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主题与内容:
  1、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宗旨是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科技辅导员队伍的科学素质和技能,推进科技教育事业的普及与发展。
  2、为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构建和谐社会,第23届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主题定为:体验·创新·成长。
  3、本届竞赛的内容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优秀科技教师评比、优秀科技实践活动评比、青少年科学幻想作品评选和机器人竞赛等5个内容。
  二、组织实施
  1、全省各级竞赛是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联系赛事,负责向全省竞赛推荐优秀项目。
  2、各级竞赛可以参照《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组织实施。各级竞赛组织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竞赛工作,确保竞赛的公平、公正、公开;切实把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此推动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健康发展。
  3、要注重青少年科学探究和创新实践基本能力的培养。倡导青少年主动进行研究性学习,主动探究身边的科学问题。鼓励和发掘青少年中质朴的原始创新意识。强调和提倡青少年去主动发现、自主研究、自主创新。
  三、申报要求
  1、全省比赛以各市(州)组织的基层竞赛活动为基础。参赛者应首先参加基层的竞赛活动,各市(州)在市(州)级比赛的基础上,择优向全省竞赛承办单位申报。
  2、市(州)级以下优秀组织奖由各市(州)主办单位根据有关标准及名额,推荐组织工作突出的市(州)级以下单位。市(州)级优秀组织奖将根据市(州)竞赛工作总结和组织奖申报表确定。
  3、青少年科学幻想作品评选由湖北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承办,具体实施方法和规则由湖北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另行通知。省青少年科技中心将按全国规则从获科幻画一等奖的作品中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少儿科幻画展览。
  4、推荐参加全国大赛“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的项目将从湖北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组织的“湖北省科技教育工作者发明创造作品评选活动”的优秀项目中产生,相关要求参照全国规则。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作品时,有关单位、市(州)科协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对项目进行审核,并按申报书的要求在相应栏目中签字和盖章。无签字、盖章的项目不予评审。
  2、各市(州)必须于2007年3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过期不予评审),将本届活动全部申报材料(详细要求见规则的有关条款)和申报项目清单(含科技创新成果、科技实践活动、优秀科技教师、优秀组织奖),按要求寄至湖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地址:武汉市洪山路2号湖北科教大厦A座12楼;邮编:430071;联系人:张翼、蒋怒雪;联系电话、传真:027—87838744;Email:hbastic@sina.com)。
  3、申报同时,上传申报项目清单的电子版(Excel形式)。
科技创新成果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学科、类别、姓名、性别、所在学校、学历、年级、辅导教师
科技实践活动内容包括:活动名称、学科、开展时间、实施者(申报者)、所在学校、人数、年级范围、辅导教师。
  4、各市(州)主办单位必须同时上报市(州)级活动组织工作总结及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5、科技创新成果每个项目收取评审费50元,科技实践活动每个项目收取评审费30元,由所在学校解决。汇款方式如下,请注明创新大赛评审费。
  邮寄:收款人:湖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财务室
  地  址:武汉洪山路2号湖北科教大厦A座12楼
  邮  编:430071
  转帐:户  名:湖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水果湖支行
  帐  号:3202005909000235646  行号:825598
  6、竞赛规则、申报书请登陆hubei.xiaoxiaotong.org下载。

附件:1、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申报名额分配表
   2、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则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相关文件下载

名额分配表.doc

第23届规则.doc

学生项目申报书.doc

项目查新报告.doc

科技实践活动申报书.doc

科技教师申报书.doc

组织奖申报书.doc

 

 

主题词

继续阅读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