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届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已经结束,根据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则,现将获奖名单在本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06年5月9日至2006年6月8日。在公示期内,接受对公布的获奖情况持有异议的具名(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投诉(邮寄、邮件)。经查明,确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路2号湖北科教大厦A座12楼
湖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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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结束后,由主办单位正式下发获奖通知。
湖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200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