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32届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鄂科协办〔2016〕9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教育局、科技局、环保局、体育局、团委、妇联:

为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和谐社会发现和培养科技后备人才,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环境保护厅、湖北省体育局、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妇女联合会将共同主办第32届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及宗旨

1.第32届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主题为:体验·创新·成长。

2.组织开展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宗旨是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科技辅导员队伍的科学素质和技能,推进科技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实施原则

1.各市州竞赛是全省大赛的基层赛事,请各市州竞赛组织机构按照《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本地青少年参与,并向全省大赛推荐优秀项目参赛。各级竞赛组织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竞赛工作,确保竞赛的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各级竞赛的成绩要及时通过相关途径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切实把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此推动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健康发展。

2.要注重青少年科学探究和创新实践基本能力的培养,倡导青少年主动进行研究性学习,主动探究身边的科学问题。鼓励和发掘青少年中质朴的原始创新意识,强调和提倡青少年自己选题、自己设计和研究、自己制作和撰写,作品具有科学性、新颖性和实用性。

三、实施要求

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竞赛项目分为评审和竞技两大类别,具体如下:

(一)评审类项目

1.内容: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画、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青少年科学DV、青少年创意作品选拔及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

2.各市州在当地比赛的基础上,按所分配名额和要求向全省大赛选送竞赛优胜者(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3.各市州须确定一名项目联系人具体负责当地大赛的申报工作及日常的往来事宜。

4.各市州须于2017年1月1日—1月25日完成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的网上申报工作,其余项目的网上申报将另行通知。请将其全部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书要学校及科协签字并盖章)按要求寄至湖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以邮戳为准,过期不予评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月25日中午12点,届时未完成申报工作的将不能参加本届竞赛。

5.有关评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

(二)竞技类项目

1.内容:机器人、七巧科技、无线电制作。

2.各市州应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在积极组织市级竞赛的基础上按分配的名额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省级竞赛。

3.青少年机器人、七巧科技、无线电制作等竞赛的具体要求和竞赛项目另行通知。   

四、优秀组织单位、优秀组织工作者及优秀科技教师的评选

各市州主办单位在完成项目申报的同时须上报市州级活动组织工作总结、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并根据有关标准和名额推荐组织工作突出的市州级以下单位和优秀个人。评委会将根据总结、统计表、当地申报工作完成情况和推荐情况确定优秀组织单位、优秀组织工作者及优秀科技教师。

五、其它事项

1.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由湖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具体承办。

2.《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及《第32届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市州联系登记表》将在湖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的工作网站上公布,请在工作网站上下载。

请于2017年1月1日前将《第32届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市州联系登记表》纸质版,加盖市州管理单位公章,快递至省中心科学教育部。

3.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优秀科技实践活动评比、科学幻想画评选、青少年科学DV评选及青少年创意作品选拔。

负责部门:湖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科学教育部

联系人:石磊        电话、传真:027-87838744

E-mail:hbastic@sina.com

地址:武汉市洪山路2号湖北科教大厦A1205室(430071)

4.机器人竞赛、七巧科技竞赛、无线电制作竞赛。

负责部门:湖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科技项目部

联系人:董燃         电话、传真:027-87231536

E-mail:hbxxas@sina.com

地址:武汉市洪山路2号湖北科教大厦A1208室(430071)

5.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评选。

负责部门:湖北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办公室

联系人:万沐春       电话、传真:027-87112220

E-mail:hbkjxh@163.com

地址:武汉市洪山路2号湖北科教大厦A1207室(430071)

工作网站:hubei.xiaoxiaotong.org

 

 附件:1. 第32届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申报名额分配表

      2. 第32届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技类赛事名额配表

 3. 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2016年9月修订)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湖北省体育局、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妇女联合会

                                                                                      2016.10.10

附件1

 

第32届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申报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  位

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

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

科学幻想画

优秀组织单位奖

优秀科技教师

小学

上限

小学集体上限

初中

上限

初中集体上限

高中

上限

高中集体上限

评审类

竞技类

评审类

竞技类

1

武汉市

10

2

20

4

20

4

10

50

3

2

2

2

2

黄石市

10

2

20

4

20

4

10

20

3

2

2

2

3

十堰市

5

1

10

2

10

2

10

20

3

2

2

2

4

宜昌市

10

2

20

4

20

4

10

20

3

2

2

2

5

襄阳市

10

2

20

4

20

4

10

50

3

2

2

2

6

孝感市

5

1

10

2

10

2

10

20

3

2

2

2

7

荆州市

10

2

20

4

20

4

10

50

3

2

2

2

8

黄冈市

10

2

20

4

20

4

10

20

3

2

2

2

9

咸宁市

10

2

20

4

20

4

10

20

3

2

2

2

10

恩施州

10

2

20

4

20

4

10

20

3

2

2

2

11

鄂州市

5

1

5

1

5

1

3

5

1

1

1

1

12

荆门市

5

1

5

1

5

1

3

20

1

1

1

1

13

随州市

5

1

5

1

5

1

3

5

1

1

1

1

14

神农架林区

5

1

5

1

5

1

3

5

1

1

1

1

15

仙桃市

5

1

5

1

5

1

3

5

1

1

1

1

16

潜江市

5

1

5

1

5

1

3

5

1

1

1

1

17

天门市

5

1

5

1

5

1

3

5

1

1

1

1

18

江汉油田

5

1

5

1

5

1

3

5

1

1

1

1

19

科学俱乐部

5

1

5

1

5

1

3

5

1

 

1

 

20

科普示范学校

5

1

5

1

5

1

3

5

1

 

1

 

总    计

140

28

230

46

230

46

130

355

40

28

30

28

附件2

第32届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技类赛事名额分配表

单位

机器人竞赛

无线电制作

七巧科技

个人

团体

武汉市

20个

100

200

8

黄石市

10个

40

100

2

十堰市

5个

20

30

1

宜昌市

10个

30

20

1

襄阳市

10个

40

100

2

孝感市

3个

10

20

1

荆州市

10个

40

100

2

黄冈市

3个

10

40

1

咸宁市

3个

20

100

2

恩施市

3个

10

20

1

鄂州市

3个

30

20

1

荆门市

6个

10

20

1

随州市

3个

10

20

1

神农架

3个

10

20

1

仙桃市

3个

10

20

1

潜江市

3个

30

60

1

天门市

3个

10

20

1

江汉油田

8个

30

80

1

省级工作室

2个

10

0

0

合计

111个(555人)

470人

990 人

29

备注:

  1. 机器人竞赛的每个基层单位限报一个代表队,每个代表队不超过5名队员。
  2. 七巧科技竞赛的每个团体队由5名队员组成,表中名额数为所有组别名额数(含幼儿组), 幼儿组不参加现场竞赛,寄送参赛作品参加评审。


附件3

 

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

(2016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和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建设,推进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全省创新大赛)是面向全省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开展的一项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综合性科技竞赛活动,是我省青少年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

第三条  全省创新大赛的宗旨和目的:为全省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搭建一个科技创新活动成果展示和交流的平台,通过活动,培养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的科学道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他们的科学素质,为高校和科技院所选拔优秀科技后备人才,促进我省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推动建设创新型国家、培养创新型人才的进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全省创新大赛的主办单位为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环境保护厅、湖北省体育局、共青团湖北省委和湖北省妇女联合会。其职责是:领导全省创新大赛的组织实施,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  大赛由湖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承办,其职责是:负责制定和修订当届全省创新大赛章程和规则,确定大赛活动内容、活动时间和地点,负责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协调等工作,指导基层创新大赛的开展。

第六条  每届全省创新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承办单位负责聘请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评委会根据本章程和评审规则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第七条  每届全省创新大赛设立评审工作监督组,由知名科学家和主办单位代表担任,对大赛评审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活动内容

 

第八条  全省创新大赛分为评审类竞赛和竞技类竞赛两个系列。

第九条  评审类竞赛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意作品选拔、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评选、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评选、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评选、青少年科学DV评选等。

第十条  竞技类竞赛包括青少年机器人竞赛、青少年无线电制作竞赛、七巧科技竞赛等。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  全省创新大赛和市(州)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市级竞赛)组织管理工作应坚持科学、规范、高效、务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二条  全省创新大赛承办单位依据竞赛章程组织全省创新大赛,定期培训各市级竞赛组织工作者,指导市级组织好联系赛事。

第十三条  市级竞赛是全省创新大赛的联系赛事,由各市(州)科协牵头,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参照全省竞赛章程制定本市竞赛规则,并按照规则组织市级竞赛,接受全省创新大赛承办单位的检查指导。

第十四条  全省创新大赛每年举办一届,终评决赛于每年4月举办。

第十五条  全省创新大赛由承办单位每年第四季度下发下一年度的大赛通知,公布申报名额。市级竞赛组织机构应按照分配名额及有关要求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全省创新大赛。

第十六条  全省创新大赛和市级竞赛应规范评审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各级科协等主办单位领导、工作人员以及参与辅导评审项目或与参赛者有亲属关系的专家不得担任评委;创新成果必须通过申报材料审阅、现场问辩等评审环节;评审组专家研究领域要与评审项目的所属学科对应,严格按评审程序进行评审;建立健全评审专家更新机制,每届评委会成员要在上届基础上至少更新四分之一以上;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评审工作,不得泄露评审方面的保密信息,不得散布未公开发布的消息;市级竞赛结束后,应将评审方案、评分标准、评委会名单、评审结果、大赛总结上报全省创新大赛承办单位。

第十七条  全省创新大赛由承办单位定期对市级竞赛组织工作进行抽查。依据市级竞赛组织工作是否公平、公正、严谨、有序,是否维护了参赛者的合法权益等进行评估,并据此调整下一届全省创新大赛的申报名额。

第十八条  全省创新大赛获奖名单于终评结束后在指定官方网站上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市级竞赛结果须及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个月),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并通报各主办单位。

第十九条  公示期内,接受对公布获奖情况有异议的实名投诉(质疑投诉者须提供相关证据或明确的线索,组委会对投诉者的姓名、单位予以保密)。对于匿名投诉,原则上不受理,只作备案。各市级竞赛组织单位接到全省创新大赛承办单位要求核实的实名投诉后,要据实调查,妥善处理,及时反馈。

第五章  竞赛规则

第二十条  全省创新大赛承办单位根据全省创新大赛活动内容,制订各项竞赛规则,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青少年科技创意作品选拔办法、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评选规则、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评选规则、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评选规则、青少年科学DV评选规则、竞技类竞赛总则。(见附件)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参赛者向主办单位提交作品即表示其完全按照本章程参加全省创新大赛的活动,其所有的参赛行为都受本章程的约束。参赛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及学校、家长等必须服从评审委员会的决议,否则将取消有关获奖资格。

第二十二条  知识产权保护:

1.参赛者申报的项目不得侵犯其他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2.参赛者申报的项目所包含的任何文字、图片、图形、音频或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权和其它所有权的法律保护,未经参赛者同意,上述资料不得公开发布、播放。

3.大赛主办单位有权对参赛项目进行作品汇编的出版、发行以及其他公益使用等。

第二十三条  免责声明

1.对于因不可抗力或不能控制的原因影响到全省创新大赛的举办,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参赛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2.为了维护参赛者的合法权益,主办单位建议参赛者在参赛前向有关部门申请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否则,由此给参赛者造成的损失,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因参加全省创新大赛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由参赛者承担,主办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全省创新大赛承办单位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并在“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hubei.xiaoxiaotong.org)上发布,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点击下载):1.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2.青少年科技创意作品选拔办法

 3.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评选规则

 4.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评选规则

 5.青少年科学DV评选规则

 6.优秀组织单位、优秀组织工作者及优秀科技教师评选规则

 7.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评选规则

 8.青少年科技竞技类竞赛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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